当前位置: 首 页 本科生教学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常丽丽 时间:2023-02-17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探究性融合实践学习,充分利用和共享我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资源,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性实验教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学校将继续开展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工作。在原有实验项目基础上,本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师资力量、实验场所、实验仪器设备等条件,组织本单位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适合本科生的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根据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各学院均须开设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课程可包含多个实验项目。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由各学院组织管理,从202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2.开放性创新实验是以复杂问题和综合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性实验,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开放。开放性创新实验按学期选做方式进行,定位于我校实践教学体系中的综合训练层次。教学目的为承接课内专业必修实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意识。

3.实验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及较高教学、科研水平,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且能够独立完成实验项目的教学工作。

4.实验项目选题,须结合科研、生产、社会实践,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性和探索性,鼓励学科交叉。实验难度,应承接或拓展课内必修实验,高于课程设置的研究性实验,启发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实验项目学时可设定为6学时、12学时或24学时。实验场所为校内实验室。

5.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开放性创新实验课程的通知》(校教字〔2022〕63号)相关要求,经教师申报、学院评审、学校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2022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库,实验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为实现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的标准化、科学化、统一化管理,授课教师须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对已入库实验项目学时等信息进行修改调整,修改截止时间为2月26日16:00。

6.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负责或参与1个新实验项目申报,同时可暂停原有实验项目,每个实验项目最多配有3名指导教师(含负责人),且每名指导教师均须独立完成该实验项目的教学工作。申报需通过“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前需与已入库实验项目进行比对,若实验研究方向、方法、内容等信息相似,则不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6日16:00。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链接。

7.各学院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单位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工作,具体由分管本科(实验)教学工作副院长(主任)负责,由本科教学工作办公室(实验中心)组织管理。各学院须组织教学委员会,结合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根据往年学生选做情况、实验难易程度、实验创新性及研究性等,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新申报项目及原有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于3月2日16:00前在系统中导出有序评审结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系统。

8.根据各学院评审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023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库。

教务处联系人:蔡印85166784

系统管理员:牛立刚13596477278

附件:2022年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入库名单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版权所有 2015 吉林大学 吉ICP备06002985号-1